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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索引號 ]
- 11500112MB1604308G/2021-00466
- [ 發文字號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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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主題分類 ]
- 城鄉建設、環境保護
- [ 體裁分類 ]
- 公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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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發布機構 ]
- 渝北區住房城鄉建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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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生成日期 ]
- 2021-11-23
- [ 發布日期 ]
- 2021-11-23
重慶市渝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《渝北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細則》未征求意見的情況說明
重慶市渝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
關于《渝北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細則》未征求意見的情況說明
渝北區政府辦于2020年12月14日印發了《關于印發<渝北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意見>通知》(渝北府辦〔2020〕77號),由于該文所引用的《關于調整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標準的通知》(渝北府辦〔2018〕2號)擬被廢止,且重慶市民政局、重慶市財政局《關于提高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》(渝民〔2021〕143號)和重慶市民政局《關于印發重慶市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法(試行)的通知》(渝民發〔2021〕12號)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、低保邊緣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進行了調整,因此原渝北府辦〔2020〕77號文已不再適用,須重新修訂。
我委對該文進行了修訂并經區政府同意于2021年11月1日印發了《關于印發渝北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細則的通知》(渝北府辦發〔2021〕41號)。因《細則》系對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《關于印發渝北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意見通知》(渝北府辦〔2020〕77號)的修訂,且僅對非重要條款進行了修訂,因此根據《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,經區司法局同意,簡化了公開征求意見和集體審議程序。
特此說明!
重慶市渝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
2021年11月22日
(聯系人:朱鵬飛 ?????????????聯系電話:67827814)